|
外国(地区)企业承包工程(承包经营)登记
登记时限:
法定时限:开业(设立)、变更、注销登记30日
承诺时限:变更、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,开业(设立)登记5个工作日。
申请登记手续:
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:
(1)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证件;
(2)外国(地区)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;
(3)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合同;
(4)外国企业所属国(地区)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合法证明;
(5)外国(地区)企业的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;
(6)外国(地区)企业董事长委派的中国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,简历及身份证明;
(7)登记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办理程序:
办事程序:领表咨询→申报登记→领照(注销通知书)
登记程序:受理→审核→核准→发照(注销通知书)
|